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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台市民政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6-2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联动巡察组于2023年7月3日至9月12日对市民政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2月30日,市委联动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先后召开党委会、整改方案征求意见过堂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全体人员会,研究确定整改任务,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和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

迅速部署落实。成立市民政局党委联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聚焦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进一步理清目标要求,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研究出台整改实施方案,对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任务要求、责任科室、时间安排等进行了一一明确。

压实整改责任。围绕反馈意见要求,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严格督促检查,压紧压实条线责任。做到一般问题迅速行动,立行立改,复杂问题加强研究,持续跟进,长期落实整改。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和标本兼治相结合,保证整改取得实效。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修订民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在每月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机关党员活动日和党小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交流学习心得。订阅《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人手一本。通过整改,干部群众学习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工作分工拟定形成年度调研提纲,2024年1月局党委专题交流2023年度领导班子调研成果。

2.细化落实分类施保政策。2024年2月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指导镇区扎实做好分层分类救助工作,按照未成年人、老年人、退役军人、重病重残等不同低保救助对象进行分类施保,严格落实增发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完善分层救助体系。2024年1月出台《关于健全社会救助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依托市、镇、村三级网格化治理体系,融合社会救助服务管理,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服务管理体系。实施社会救助分类救助服务项目。2023年11月以来,开展低保边缘及支出型困难家庭走访探视项目,走访探视困难家庭,适时帮助链接社会资源。

(二)针对“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提高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效率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1.按照十大重点工作“一老一幼”整体优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4年主体工程竣工。2024年再改扩建1家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1家街道级养老服务综合体、4家镇级日间照料中心、6个社区级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满足市镇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2月份采购400张护理床分发到各公办养老机构,3月25日召开2024年养老工作推进会,明确各镇区加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年底达到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数60%。

2.对全市“僵尸型”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归类整理,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的通知》(东民发〔2023〕67号),加强居家上门服务规范管理。强化上门服务质量监管,约谈2家承接居家上门服务的公司,要求其强化服务人员薪资和服务质量管理,公开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处理投诉问题。加大三方核查力度,对不规范工单已进行三倍处罚,2023年四季度合计处罚72200元。

3.筹建民政系统数字化信息平台,列入2024年政府投资计划,目前已初步形成民政数字化信息系统平台需求方案。加强民政系统数据归集和应用,管好用好信息化系统。

(三)针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在提升兜底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效能上还不够用心”的问题。

1.2023年7月盐城市消委办检查我市28个养老机构,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04个,已于2023年7月底全部整改完毕。切实履行民政领域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深入分析我市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找准突出风险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举措。完善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班子成员强化担当、靠前指挥,各业务科室齐抓共管,各局属单位团结协作,共同抓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本质安全水平。制定《东台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聚力实施民政服务机构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引导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在民政服务机构自查基础上,局班子成员带队每月一次常态化督查,聘请第三方安全技术专业服务机构每季度进行重点排查,局安监科抽查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将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反馈给相关单位,确保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2.市政府专题会办确定规划建设区域公益性公墓,先期建设三仓、南沈灶区域公益性公墓,列入2024年全市重点工作计划。目前已完成三仓、南沈灶区域性公墓新建项目的立项工作和设计方案招标,正在组织深化设计。

(四)针对“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提增服务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效益上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1.2024年2月印发《关于开展社会救助走访督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范围内走访抽查工作,对各镇区救助规范性、主动性、时效性以及四方协议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制作下发社会救助公示规范性模板以及行政文书规范性模板,指导镇区规范性开展救助工作。出台《关于健全社会救助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借助网格员的力量,加大基层政策宣传力度。对分散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人基本情况进行摸排,建立照料服务人信息库。指导镇区建立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分散供养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指导镇区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全面落实照料服务,保障分散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有人照护。

2.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机构编制、办公场所、人员招聘已落实,已依法开展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等相关工作,提供评估未成年人的监护风险、生理风险、行为风险服务,开展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和政策宣传。目前已招引两个社会组织为我市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2024年东台市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项目已启动招标。东台镇未保站已申报为2024年省级示范性未保站,目前正在组织施工。

3.加大社会救助宣传力度,畅通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印制社会救助宣传手册,组织网格员、民政主任、社工站工作人员等入户分发宣传。在东台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定期宣传救助政策、救助条件和程序,公布全市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与市融媒体加强合作,通过广播等平台宣传我市惠民政策。对现有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殡葬惠民等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内容进行整理,设计制作宣传手册,目前完成印制,并统一发放。

(五)针对“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能力不足”的问题。

1.积极鼓励镇区组织开展村居优化调整工作,明确行政村规模标准并纳入我市强村富民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引导,鼓励相关镇区对标发展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好村居调整工作。2023年12月,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市三仓镇、许河镇共撤并调整11个村,有效推动了村居优化配置。

2.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执法水平和执法力量,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结合上年度年检、抽查及日常管理情况,摸排全市社会组织,梳理出226家社会组织问题情形(含僵尸型社会组织),并针对问题制作整改通知书,同时抄送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协同督促各社会组织按要求完成整改。拟定“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向业务主管单位发出《共同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函》,明确整改措施和实施步骤,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结合社会组织问题情形整改工作,督促指导“僵尸型”社会组织通过注销或规范运行等手段完成整改。

3.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并通过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及时更新市地名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单位职责,增强地名工作合力。强化地名管理服务。一是提请市地名委员会出台《关于摸排城区道路建设情况的通知》《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推动我市地名命名工作开展。二是将市区道路命名问题发函市住建局、市经济开发区,要求并督促市住建局完成16条道路、市开发区完成28条道路的命名更名整改工作,目前住建局已将管辖的道路信息汇总交我局,已督促指导开发区重新拟定道路名称,形成新的方案。三是加强不规范路牌整治,督促开发区根据路牌设置国标要求,对经一路、振兴路等部分道路路牌进行了重新制作。四是主动申报省级地名文化遗产,摸排出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三门闸”“向东船闸”“古海口栈道”等3个地名,会同住建、交通、水务、文广旅、方志办等部门共同开展审核评估上报工作。五是稳步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工作。目前已落实“乡村著名行动”项目经费,正在积极开展招投标工作。

(六)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制定下发《2024年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明确意识形态指导思想、工作重点、组织架构和保障措施,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民政“三重工作”计划,做到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以及各职能科室、下属单位主体责任。开展2024年上半年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围绕职能工作对易发的意识形态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了分析研判,并提出针对性措施。

2.局党委专题召开意识形态分析会,通报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分管领导分别汇报了条线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情况。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经局党委会研究,制定出台《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和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相关制度》,明确组织体系、应急程序、分级响应、工作机制、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措施,促进我局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023年12月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书记说”活动,今后将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宣讲、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在东台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宣传中央、省市委意识形态方面最新内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开设冬训云课堂,发布学习材料七期,举办党员冬训“金句微分享感悟我来讲”活动,分享金句学习心得;开设社会救助政策解读专栏,公布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系统解读低保、特困等各类救助政策。

(七)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1.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有关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重申“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末位表态”等原则规定。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事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严格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

2.组织开展民政系统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科室、单位及个人认真对照岗位职责,细致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科室和单位而言,重点从制度机制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其他廉政风险三个方面进行排查;对个人而言,重点从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廉政风险三个方面进行排查,查找风险内容,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

(八)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

1.强化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加强民政专项资金和各类经费的管理,科学制定财政预算,严格控制各类经费使用,依法依规开展经济业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等纪律规定。殡仪馆制定了食堂进出库管理办法,加强对分馆职工食堂食材的监管,所有食材采购都需开具正式发票方可报支,杜绝类似现象发生。组织开展局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理论水平。完善局属单位内审工作机制,加强财务监督,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2024年3月出台《关于印发市民政局公务接待制度和工作餐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作餐及公务接待申报流程和标准。局党委会上再次严明公务接待纪律,严格执行工作餐标准和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严格三单一函制度,规范各类支出、费用审批程序。

3.举行全系统工会资金收缴使用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一线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工会条例”的精神,做到知行合一,不该发放的坚决不发。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对殡仪馆、募办工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督促各基层单位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九)针对“纪律规矩意识树得不够牢固”的问题。

1.对殡仪馆、公墓处土地、房产、设备、债权进行清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利用的规范化。目前,公墓处2021年采购电脑、显示器、平板、打印机等共计10.8万元,均已计入固定资产。结合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利用行动,印发《东台市民政局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全系统固定资产进行回头看,做到应登尽登。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教育,加强对下属单位资金监督检查和固定资产管理,防范固定资产未登记问题再次发生。

2.组织公墓处、福寿园等下属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会计相关规定,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对下属单位资金监督检查,规范财务管理,及时结转资金。严格收支两条线,按照财务管理规范执行,及时汇入资金。市募捐办自查自纠、完善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回头看,对单位员工应缴未缴工会费进行补缴。3月份组织各单位学习工会费收缴办法,并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做到按月按时扣缴。局财务室加强对下属单位工会会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财务制度的学习,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决杜绝发生类似情况。

3.开展自查自纠,局机关2021年以来未有无依据订阅非党报党刊的情形。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按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订报订刊,财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今后凡无依据订阅的非党报党刊一律不征订。

(十)针对“殡葬领域问题亟须整治”的问题。

东台市殡葬车辆协会提出申请注销,其职能并入市殡葬协会。已召开会员大会,通过同意注销的决定,已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指导市殡葬协会进行换届改选,将殡葬车辆协会相关职能并入殡葬协会,规范会费收取。已完成全市遗体接运车辆运营情况调研,形成了问题整治方案,拟对遗体接运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正提请市领导审定实施。

(十一)针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监管不力”的问题。

局党委研究制订《东台市民政局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东民发〔2023〕50号),进一步规范局系统招投标行为。机关办公耗材均从集采网上集中采购;市公墓处零星工程、石材采购、绿化供应、审计服务今后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举办局系统招投标业务培训,为今后民政系统规范招标行为、做好招投标工作提供了专业指导。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目录以内的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达到1万元以上的物资和服务项目采购都要按规定公开招标或询价,进一步完善内控审批流程,加强财务监督。

(十二)针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制定2024年民政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今年1月和2月分别组织班子成员和下属党组织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024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开展节前廉政谈心谈话。局班子成员认真填写“两个责任”履责手册,主要领导审核把关。

2.2月份已修订东台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责任分工文件,落实定期分析、研究和指导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已建立廉政谈话“五必谈”制度,今年来在节日期间、职级晋升、岗位调整、入党等时点开展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告诫。

3.已修订完善招标、采购相关制度。完善内审制度,成立市民政局内部审计委员会,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研究下发2024年内审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内部审计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做到应审尽审,立审立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细化,组织局属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招标、采购行为。

(十三)针对“党建工作抓的不严不实”的问题。

1.立行立改,2024年2月,班子成员严格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重温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第二批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会前学习、谈心谈话、梳理问题、进行剖析、对照检查材料等流程,并撰写批评意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

2.编制党建工作规范化手册,下发给各基层党组织,规范基层党建工作。3月份,殡仪馆党总支和所属四个支部均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党组织班子,配齐了支委。严格发展党员条件,梳理近2年来发展对象材料,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化发展党员。针对邮政快递行业协会党支部未按期换届的问题,社会组织综合党总支以问题清单形式,交办邮政快递行业协会支部,该党支部已于3月15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3.局党委加大指导力度,加大督查频次,发放规范性指导手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记录完整规范。以问题清单形式,逐一交办相关支部,要求各支部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督促整改到位。组织支部书记向“三会一课”落实好的单位学习取经,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4.指导各支部开展支部班子排查问题整改;组织支部书记开展述职述廉。按照会前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通报上年度党支部班子排查问题整改情况、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述职述廉,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开好组织生活会。以问题清单形式,逐一交办相关支部,要求支部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督促整改到位;指导各支部提高会议质量,严格履行会议程序,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作为支部和书记年度述职内容。

(十四)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严谨”的问题。

加强局财务人员专业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认真学习《会计法》《预算法》和财经法律法规,通过自学或函授,提高财务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局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理论水平。

(十五)针对“整改工作不够彻底”的问题。

已修订民政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了党委领导与行政决策权责界限。党委会议事主要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决定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部署和决策,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等相关工作;局长办公会主要围绕研究上级领导重要指示和交办的重大事项,研究讨论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专题事务,研究内部制度建设、重大活动安排、重大基建项目等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杜绝违规出借现金现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反馈以来,我局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党委和部门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持续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增强整改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东台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实效。紧抓巡察整改工作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原因,反思问题根源。将巡察整改与专项整治、重点工作推进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提高整改质效。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巩固其成效;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压实责任主体,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坚持从严治党,压实主体责任。局党委带头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党建工作职责层层落到实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员思想教育,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升监督效果。不断完善廉政风险排查预警机制,有效预防腐败。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后半篇文章。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将其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有效方法。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积极构建符合民政工作规律、具有民政部门特点的党风廉政工作新机制,为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和纪律保障。加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运用,真正发挥作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5211410;邮政信箱:东台市新民南路9号;电子邮箱dtmzj@163.com。


 

中共东台市民政局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