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东台市企业“服务绿卡”管理办法》规定,现就2024年度全市企业申报“服务绿卡”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度企业“服务绿卡”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7月12日。
二、申领程序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按照《东台市企业“服务绿卡”管理办法》明确的发放条件和对象(见附件),加强宣传并组织辖区内或主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收集汇总相关材料,经初审后,于7月12日前统一上报市优化办。市优化办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预审后进行审核确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服务绿卡”。
三、具体要求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24年度企业“服务绿卡”申领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指导企业按要求填报,协助企业完善申报材料。要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对象,对申领企业严格初审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是否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申报条件是否具备、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真实有效。
对经初审合格的,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明确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并对初审结果负责。初审材料由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统一集中上报,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2024年度企业“服务绿卡”颁发后,2023年颁发的企业“服务绿卡”自动作废。
以上通知,希即执行。
东台市优化办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东台市企业《服务绿卡》申请表
企业名称 | 联系电话 | 1寸照片粘贴处 | |||||||||||
经营地址 所辖镇区 |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籍 贯 | 职 务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上年入库 税金 | 上年度工业企业 纳税排名 | ||||||||||||
在建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额 |
(万元) | 资金 实际到账额 |
(万元) | 实际利用 外资到账额 |
(万美元) | 外资 实际到账额 |
(万美元) | ||||||
企业申请理由(对照文件要求填写)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镇区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相关主管 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优化办 审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
一、申请“服务绿卡”企业条件
1、上年度开票销售10亿元以上、纳税前50强工业企业;
2、上年度入库税金500万元以上的建筑业、服务业和星级企业,上年度入库税金1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星级龙头企业;
3、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5亿元以上的在建企业;
4、实际利用外资到账500万美元以上,主体工程已开工的新办工业企业;
5、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纳税前30名、拥有省级以上院士工作站或国家研发中心的企业;
6、央企、上市公司或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在我市投资的重要企业或其他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
请对照以上条件,按照相关条件的顺序填写申报理由。
二、申请“服务绿卡”上报材料
1、企业填写《申请表》,需提供拟持卡人1寸彩照2张(反面标注身份信息),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2、新办工业企业由招商引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或相关部门出具投资额和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状况的有效证明;
3、《申请表》可在“东台廉政网”下载。